星期五, 11月 19, 2004

錯與對.

睇到個email, 有一段說話幾有意思

錯的時間,遇見錯的人,是一段荒唐!
錯的時間,遇見對的人,是一生嘆息!
對的時間,遇見錯的人,是一場心傷!
對的時間,遇見對的人,是一生幸福

2 Comments:

Blogger 錯先生 said...

係喎, 真係要加個"."先可以出到comment

5:49 下午  
Blogger 日日 said...

哈哈...
無點你的...
其實我係以琳第一個開blog 的人...
kekekeee....

12:45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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