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6月 20, 2010

婚姻人人都當尊重---第一章


尊重婚姻

耶和華神說︰『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』

『生命是原則很難完全理解的,愛也很難被理性完全理解』(Life is too strong for logic; love is too strong for reasoning.) 愛就是愛,不必有任何理由。當你不再愛時,任何理由也不能改變已經不再愛了的決定,理由已經沒有地位了,因為你已經絶對化自己,你已經不是原先過程中的你了。

愛的本質是上帝,愛的本源也是上帝。所以,當結婚的兩人清楚認知都是從同一個源頭領受愛的時候,問題就容易解決了。...這就是敬畏上帝的人的婚姻與不認識上帝的人的婚姻的不同。以上帝的愛建立的家庭只有一個源頭的愛,不是以上帝的愛建立的家庭最少有兩個源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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